搜索
产品介绍: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农机具资产的占有,贷款人以借款人或第三人依法有处分权的农机具作为抵押物向借款人发放的生产经营或综合消费的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农村的自然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及农机大户、家庭农场、涉农龙头企业、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服务组织等
贷款用途:进行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农机具购买和为涉农服务中的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
授信额度: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现值的40%